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啟用我省港口口岸開放范圍內新增外貿作業(yè)點的通知 |
閩政文〔2014〕231 號
廈門、漳州、泉州、寧德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已開放港口口岸新建碼頭啟用等有關問題的批復》(國函〔2002〕120號)要求,省口岸辦會同有關口岸查驗主管單位,對廈門、漳州、泉州、寧德港口岸開放范圍內新增外貿作業(yè)點進行了驗收。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啟用以下口岸開放范圍內有關新增外貿作業(yè)點,現予公布: 一、廈門港海滄港區(qū)國際貨柜碼頭1#泊位。 二、漳州招銀港區(qū)8、9、10#泊位。 三、泉州福建聯合石化青蘭山30萬噸原油碼頭。 四、寧德福建信昌造船有限責任公司新增外輪維修點。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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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發(fā)布時間:2014-08-12 16:13:00 |